关于提高举报长江池州段水域非法采砂
线索奖励标准的通告
(相关资料图)
为充分调动群众参与防范和打击长江池州段非法采砂活动的积极性,发挥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作用,切实保障河道防洪、通航、涉河工程安全,经研究,决定提高《池州市河道非法采砂行为举报奖励办法》中涉及长江池州段水域非法采砂举报奖励标准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举报内容
长江池州段水域内非法偷采盗采行为及其他涉嫌非法采砂行为。
二、奖励标准
(一)接到举报后,经执法人员现场查实属于非法采砂行为的,给予举报人300元奖励。
(二)接到举报后,经执法人员现场查实属于非法采砂行为、非法采砂机具正在作业的,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。
(三)接到举报后,经执法人员现场查实属于非法采砂行为,因非法采砂造成重大危害,将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的,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。
三、举报方式
池州市长江采砂管理联合执法队乌沙执法基地:0566-5209110
池州市长江采砂管理联合执法队梅龙执法基地:0566-5207110
东至县长江采砂管理处东流执法基地:0566-8121101
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池州市水利局
2023年7月20日